考制冷技师应知应会:空调工程设计(一)
空调工程的设计,应根据给定的空气计算参数,正确计算房间和系统的空调负荷,然后再确定空调系统的送风量和选择空调设备的容量。
一、室内外空气计算参数
1、室内空气计算参数 我国国家标准《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对舒适性空调的室内空气计算参数规定如下:
(1)室内温度tN夏季空调采用24~28℃;冬季空调采用18~22℃。
(2)室内相对湿度ФN 夏季空调采用40%~65%;冬季空调采用
40%~60%。
(3)室内风速(人员活动区)夏季空调不大于0.3m/s;冬季空调不大于0.2m/s。
对民用建筑中的一些特殊房间(如医院手术室、产房等)和工艺性空调的室内计算参数,可在有关规范或设计手册中查取。
2、室外空气计算参数 室外空气计算参数包括夏季空调室外计算干球温度(t)和湿球温度(tw)、冬季空调室外计算温度(tw)和相对湿度(ФN)、室外大气压力B、室外平均风速v等项参数,这些参数可在“设计规范”的附录二室外气象参数表中查取,或向当地气象台站查询。
二、空调负荷基本概念
空调负荷可分为空调房间冷负荷、空调系统冷负荷和制冷系统负荷三个层次。
1、空调房间冷负荷 空调房间冷负荷是指为了维持要求的室内温度而在任一瞬时必需由空调系统从房间移走的热量。这些热量包括:在日射和室外气温综合作用下通过外墙和屋面传热引起的冷负荷、通过外窗玻璃传热引起的冷负荷、透过玻璃窗进入的日射引起的冷负荷、照明散热引起的冷负荷、人体散热引起的冷负荷、新风冷负荷等。由于一天中日照的不断变化,使得不同时刻的房间冷负荷综合值不断变化,因此“设计规范”规定:空调房间的夏季冷负荷,应按各项逐时冷负荷的综合最大值确定。
2、空调系统冷负荷多个房间共用同一空调系统时,空调系统的冷负荷Q为各个空调房间冷负荷的总和。
3、制冷系统负荷 空调用制冷系统负荷Q0(即冷水机组或独立式空调机组的制冷量)的确定,应考虑空调房间的同期使用率、制冷系统的冷量损失、设备效率降低、设备事故备用量等因素,即
Q0=Q•Ki•Kf•Kη•Kb
式中:
Q -- 空调系统冷负荷;
Ki -- 同期使用系数,取值在0.6~1.0之间;
Kf -- 冷损失附加系数,取值在1.05~1.15之间;
Kη-- 效率降低系数,取值在1.05~1.10之间,或采用设备生产厂提供的数值;
Kb -- 事故备用量修正系数,在设2台、3台或4台以上机组K时,可分别取值1.40、1.12和1.00;若不考虑备用,取值1.00,并选择两台同冷量的机组分担所需制冷系统负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