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库施工及验收标准》基本规定(三)
发布时间:2026-07-02 09:50:39 文章栏目:文化传承 浏览次数:40
《冷库施工及验收标准》GB51440-2021
基 本 规 定(三)
十一、冷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应在施工单位自检基础上,按照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单位工程进行。冷库工程的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划分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的规定执行。
十二、检验批的质量验收应包括实物检查和资料检查,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主控项日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均应合格;
2、一般项日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应合格;一般项日当采用计数抽样时,除本标准各章有专门规定外,合格点率应达到80%及以上,且不得有严重缺陷;
3、应具有完整的质量检验记录,重要工序应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记录。
十三、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所含检验批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2、所含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
十四、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3、有关安全、节能、环境保护和主要使用功能的抽样检验结果应符合相应规定;
4、观感质量应符合要求。
十五、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所含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3、所含分部工程中有关安全、节能、环境保护和主要使用功能的检验资料应完整;
4、主要使用功能的抽查结果应符合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
5、观感质量应符合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