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之建筑和围护结构(一)
发布时间:2026-04-09 16:35:24   文章栏目:文化传承   浏览次数:50

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节能设计 

建筑和围护结构一)GB-55015-2021

3.1.1  建筑和围护结构热工设计应满足本节性能要求;其中,本规范第3.1.2条、第3.1.4条、第3.1.6~3.1.10条、第3.1.12条应允许按本规范附录C的规定通过围护结构热工性能权衡判断满足要求。  

3.1.2  居住建筑体形系数应符合表3.1.2的规定。 

3.1.3  严寒和寒冷地区公共建筑体形系数应符合表3.1.3的规定。

3.1.4  居住建筑的窗墙面积比应符合表3.1.4的规定;其中,每套住宅应允许一个房间在一个朝向上的窗墙面积比不大于0.6。

3.1.5  居住建筑的屋面天窗与所在房间屋面面积的比值应符合表3.1.5的规定。

3.1.6  甲类公共建筑的屋面透光部分面积不应大于屋面总面积的20%。

3.1.7  设置供暖、空调系统的工业建筑总窗墙面积比不应大于0.50,且屋顶透光部分面积不应大于屋顶总面积的15%。 

3.1.8  居住建筑非透光围护结构的热工性能指标应符合表3.1.8-1~表3.1.8-11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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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和围护结构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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